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4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
联系电话:0471-6308722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4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任务 |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44项 |
责任单位 |
土左旗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土左旗察素齐镇垃圾处理场完成渗滤液设施升级更换,确保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土左旗察素齐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完成维修并实现正常运行。 |
完成情况 |
以上整改任务均已完成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丁香南路城发集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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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06 16:02 来源: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4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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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4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任务 |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4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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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土左旗察素齐镇垃圾处理场完成渗滤液设施升级更换,确保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土左旗察素齐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完成维修并实现正常运行。 |
完成情况 |
以上整改任务均已完成 |